2010年1月24日星期日

东瀛重游四 - 租车

住在东京的几年里,仔细回想一下还真是没有过租车的经验,这也不奇怪,当时不会开车嘛。大伙一起出门滑雪,也都是会开车的人去租车,我们这些车盲就只有享福的份了。

去东京前,虽然不知到会不会开车旅游,但是可能性还是挺大的,尤其是计划要去伊东(临时因地震改为箱根)为父母祝寿,一大家人是乘电车去还是开车去的犹豫一直在困扰着我,于是老公便去CAA办了一个国际驾照以便应急。谁都知道在日本开车和加拿大相反,是驾驶员坐在右边车靠左行驶。

离开朋友家的当晚,见到了妹妹、妹夫和从未见过面的圣诞宝宝妞妞。看他们大包小裹的回来,一天shopping收获不小。妞妞已经两岁了,两个酒窝深深的和妈妈的一样可愛,还有点小脾气。当开始商量租车去箱根时,妹夫说:“我有驾照还是日本的”,一句话把我们乐坏了,“早知道我不用办国际驾照了“,老公如释负重的说。弟弟有一辆7人座位的车,再借一辆小车足够了,当我们热火朝天地借题发挥时,妹夫又慢悠悠的来了句:“可是驾照已经过期了”。嚇,这口气喘的可够大的,晕,笑晕了。

租车公司比比皆是,在离我们住处的100米之内,有三家租车公司,最近的一地就在楼下拐弯20米处。三家比较了一下,价位差距不大,一辆4人座位的小车租两天加保险1.1万日元(乘1.05换算成加元),另付1050元加了一10个月以上至4岁幼儿用座椅,这是必须的只要有4岁以下的儿童乘车。车内均搭载有卫星导航仪(GPS),只有日文版,连英文版都没有更不用说中文版了。后来的旅行中,妹妹一家和我们一起坐一辆车,除了司机(老公)以外都懂日语,尽管如此有时还是爱莫能助。

在日本租车时,根据日本法律规定,须加入保险。保险有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,目的在于对人保险和对物保险。一般租车时,租车公司的租车价格内已经包括了强制保险,它是最基本的保险,根据需要,租车人还可选择加入任意保险。强制保险在日本一般称为“保险补偿制度”,有了这种保险,万一发生交通事故,可免除驾驶人(当事人)的“ 对人”或“对物”的大部分“补偿费”,只需负担最低限度费用(免责补偿最高5万日圆,但面包车普通货车最高10万日圆)。同时,无论驾驶人的责任大小,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(包括死亡、后遗症)的所有同乘人均可获赔(赔偿损害金)。保险金额上限为3000万日元,具体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条款判定。

驾驶租赁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与租车公司的租赁合同即被视为结束,租车人应支付预定的租车费用及营业补偿费。
1. 事故车辆可正常行驶,将车辆交还租车公司时:支付20,000日圆的营业补偿费。
2. 事故车辆不能正常行驶,无法交还车辆时:支付50,000日圆的营业补偿费。没有替补车,自行想办法解决其余的交通问题。

ETC(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)是在日本普遍使用的一种高速公路快捷收费系统,使用ETC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无须停车缴费,只要按规定减速,以20公里以下的时速通过收费站的闸口即可自动完成收费,十分方便。使用ETC需事先购买ETC卡,并充值一定金额。有些租车公司提供的车辆均安装有车载ETC卡装置,并为租车人提供ETC卡,需要时可在租车时申请。我们去的租车公司有没有ETC卡装置就不知道了,反正我们当时一无所知,更不用说从何问起。也许给我们车是没有装ETC卡的车,总之我们是看著别的车畅行无阻过闸口,自动去收费口缴费的。

2 条评论:

  1. 很好奇于你们的左侧行驶开车体验,不会开着开着老想往右边跑吧?嘻嘻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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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奇怪,正好相反,越开越往左跑,把坐在左边的我和妹妹吓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,嗨,这是后话了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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